1月25日,未来科技城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平台联合浙江省法学会网络法治研究会,在海创园进行了“司发鉴定视角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主题研讨活动。近百家企业济济一堂,倾听了这次让人耳目一新的研讨。
上海汉光知识产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司发鉴定所专家顾问戴敬辉和沈兵向大家从知识产权概念、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知识产权司发鉴定的定义、知识产权司发鉴定的委托主体、《司发鉴定通则》中的相关规定等方面讲解了司发鉴定在专利诉讼中的作用与从司发鉴定的角度看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未来科技城区域内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阿里“五新”基地等一系列重大创新载体落地,以及下一步未来科技城技术转移转化融合中心的组建,这对未来科技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科技城关委会希望通过这样的研讨活动,更深入地探讨司发实务难题,助推未来科技城知识产权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从而对于保障未来科技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科技城科创型企业起到更大的作用。
现场企业互动环节,到场的“创客”们提出了几个颇具代表性的问题,如果你也对这些问题感兴趣,就往下看看吧:
1
商业秘密鉴定报告可否在诉讼前就做出,在起诉时的效力如何?能否当作认定商业秘密的证据?
戴敬辉老师回答:
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司发鉴定报告只能由司发单位委托诉讼过程中做出。
如果想要在诉讼之前做一份商业秘密的认定报告,鉴定机构只能做一份关于商业秘密的单方委托鉴定报告,而不是以知识产权司发鉴定报告的形式给出。该报告可以给公案部门立按作为参考使用,公案部门可能会让涉案方以此为基础,重新委托做知识产权司发鉴定报告。
2
对于软件行业,软件更新速度可能比著作权或专利权证书下证速度快的多,当软件企业的程序员离职时带着我们的核心软件程序进到下一家企业,而我们的著作权或专利证书还没申请下来,无法作为证据使用,造成举证困难,此时我们该如何保护我们企业的利益呢?
戴敬辉老师回答,在场律师补充:
首先,要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和竞业禁止合同或条款;其次,企业要建立完备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比如所有数据设备上的数据都设置为不能复制到U盘或外传,只能在公司系统内交换;后,有完善的离职程序处理,比如核心技术人员应在离职前几个月就提交离职申请,在提交申请的几个月将其调离核心技术岗位,以防止蕞新的数据信息泄露。
3
对于软件公司,如果只有软件程序图或流程图,而没有相关设备的专利,如何进行保护?
沈兵主任回答:
去年颁布的新专利法规定,只有软件流程图也可申请专利,不需要再同设备或装置一起申请。
4
在诉讼中,原告提出到原告也要到现场,但被告只同意让司发部门及鉴定机构人员前去,而不允许原告方及其律师参与,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沈兵主任回答:
其实这涉及到二次泄密的问题,对于二次泄密,是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的,比如:1.尽量控制参与人数;2.对于商业秘密是某个数值的,商业秘密鉴定报告只给出大概的范围;3.申请不公开审判,等等。 司发鉴定和庭审中都可能涉及二次泄密,所以需要慎重对待。
5
传统产业中,是否也要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司鉴所能否为企业主动进行商业秘密认定和保护?
沈兵主任回答:
是,传统行业中也可能涉及商业秘密。尤其例如配方,组分,工艺,流程等。
建议对这样的企业要进行系统的商业秘密保护,对商业秘密进行认定分级管理等工作。
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提升了园内企业对于“司发鉴定下知识产权如何保护”的认识,还为科技城下一步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工作群策群力。前来参会的企业标识,希望管委会能够继续联合有关方面,开展更多有关知识产权法治内容的相关主题活动。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 触屏版二维码 |